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

11

4月25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提到,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

香港海关侦破近10年最大宗海路贩运氯胺酮案件

浙江临安“上新”民族特色骑行线路 解锁Cityride新玩法

中德安联人寿淄博中支违法被罚 违规使用备案保险费率

国家发改委:今年将推出总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

韩妆已成往事,中国姑娘的钱不那么好赚了

中国驻英国使馆发言人就英情报部门负责人涉华错误言论答记者问

菲律宾代表团期待北京冬奥会“惊艳”亮相

报告:上海质子和重离子放射治疗的临床疗效、毒副反应控制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上半年中国经济凭啥超预期?答案藏在三组数字中

首届上海国际光影节即将“点亮”上海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能动履职 内外兼修寻求保护创新“最优解”

在沪韩国侨民组团无偿献血

乡村振兴要塑形更要铸魂

熊思东:“大先生”不是“填表开会教师” 要孕育新时代“大先生”

甘肃夏河县泥石流灾害搜救结束 共致4人遇难7人受伤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小程序开发测试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